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江门、开平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收集、发布房屋租赁价格信息,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租金收取、后续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交办的房屋公共安全应急排危处理工作,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协助主管部门对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中介等市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收集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动态监测房地产市场;开展房屋交易档案信息查询,负责房地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