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服务三农、富民强社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供销合作事业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政府提交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配合政府推进农村合作“三位一体”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服务平台。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管理农资,烟花爆竹、等主营业务定点经营,承担政府授权的重要农业资料、农副产品和防汛物资储备、适时调整市场。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出资人的身份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