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一)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职责。(二)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市区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三)监督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五)受理职责范围内文化市场领域服务质量纠纷、投诉举报,对立案投诉组织调解。(六)负责文化市场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七)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