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普通公路(除高速公路以外,下同)养护、路政事务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普通公路路网规划。 (三)负责全县普通公路新建工程、改造项目、养护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议。 (四)负责全县普通公路科学技术项目的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普通公路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全县普通公路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参与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六)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示范路、四好农村公路等工作,承担全县普通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 (七)负责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参与编制全县普通公路成品油消费税替代性返还和增长性补助收入资金的投资计划。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