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产养殖;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文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