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影发行,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