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职业教育集聚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清镇职教城总体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协调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测绘、勘界、土地报批、林地使用申报、项目融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安置、违法建筑控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清镇职教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投资项目;指导清镇职教城企事业单位发展。负责协调各级项目资金扶持;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管理,探索职业教育事业新的发展模式和管理制度,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效益;负责统筹安排清镇职教城的土地储备、项目融资及公共基础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设计要求,抓好项目实施,随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协调清镇职教城企事业单位间的事务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清镇职教城内各院校教育教学资源、教育信息化规范建设和相关公共教育设施的使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