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提供服务。(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结算支付;(二)负责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填报医疗保险各类财务、统计报表;(三)受委托负责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并根据与其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进行监督管理;(四)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受理参保单位、职工、居民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五)负责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单独管理等特种医疗补助的管理;(六)负责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七)负责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八)受委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