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洋和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承担涉外渔业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督促落实海洋强市建设行动方案;承担提供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服务工作;承担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海洋减灾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渔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根据委托行使相应行政职权事项,查处海洋和渔业违法行为;承担渔船、渔港及渔港水域安全、渔业船员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渔业技术推广、水生生物疫病防控、水产品生产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指导;承担海洋和渔业保护区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范围以职责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