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一)贯彻执行中央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竞争力。(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组织实施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发挥建设性舆论监督作用。业务范围:(一)负责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等传播媒介的科技工作,抓好新技术引进和开发,实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新媒体技术政策和标准,开发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资源,增强综合发展能力。(二)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播出以及报纸的安全出版、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三)立足媒体资源优势,拓展经营媒体广告、影视文化、教育培训、电子商务、智慧城市、会展经济等传媒衍生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补充传媒业务发展所需经费。(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教育、技术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