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科普宣传具体工作。承担各类科学知识的普及、弘扬等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展教、科技交流和科技培训等活动。承担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和科普培训等活动。承担科普展览(展品)收集整理、设计制作、研发推广等工作。承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组织、联系以及科技培训、学习交流、调研咨询、技术推广等活动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科技馆展厅、影院剧场等场馆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指导县区科普场馆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反邪教理论研究,承担与国内外民间反邪教组织的交流、合作等工作。完成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