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资源综合开发项目、整治项目、耕地、易地占补平衡、造地、土地一级市场开发及建设、矿山修复、生态修复、固废处置、水环境治理,土地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地籍测绘、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科技咨询服务,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谷物种植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工造林,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技术服务、开发,林副产品技术开发、研究、加工及销售,林业育种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