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为县领导开展全域旅游政务活动提供综合事务服务的直接部门,具有“统筹、协调、宣传、服务”的职能。(二)负责县全域旅游、特色小镇工作方面的重要接待,负责对接联系食宿、考察等活动,负责联络协调县内有关部门向来我县考察交流的人员介绍全县的全域旅游、特色小镇工作及发展情况。(三)负责全域旅游综合事务服务相关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全域旅游工作部门服务工作方面的业务指导、培训交流等,促进全县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四)负责县委政府外出全域旅游和特色小镇考察、学习交流、项目洽谈、旅游合作等的对外联络工作及后勤保障服务。(五)负责完成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