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文物、博物馆事业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开展红色文化、庐陵文化等文化遗产发掘保护、整理研究、陈列展示、开发利用;开展文物收藏、征集、保管、保护、修复及咨询等,展览展示策划实施;(三)组织实施全区文物“四有”建设工作;审核、申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四)规划全区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实施东固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纪念馆、阳明书院陈列馆及临江窑博物馆等免费开放运营、参观接待、保护利用和维护管理等;组织开展馆际间的协作交流;(五)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及博物馆场所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六)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