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面向妇女儿童开展医疗、预防、护理、心理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和康复等服务;承担妇幼卫生医学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开展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开展计划生育、不孕不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推行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新技术、新方法;负责全市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避孕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