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担全市文物资源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科学研究及其相关的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市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2.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发展规划,为局机关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为相关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工程验收提供技术支持。3.承担文物资源信息采集整理、监测分析、发布,建档立卷等工作。4.开展长城资源、革命遗迹、人类学遗存调查保护与研究工作。5.承担不可移动文物防护、评估、监测分析等技术性工作,为有关部门调查文物违法违规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6.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研究利用工作。7.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普及和公众考古相关工作。8.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