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承担自治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核与辐射设施的外环境及流出物监督性监测。承担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监测技术方法、标准研究。承担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技术支持。承担自治区放射性固体废物(源)收贮,承担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的安全运行管理。承担核设施、铀(钍)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和核材料运输及口岸辐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辐射监测、安全防护的技术合作、交流、培训。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