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对危害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进行调查和监测,实施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和农业污染综合治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安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管理,包括“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及认证后技术监管、“三品”基地建设的指导、“三品”包装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承担农业环境质量调查,协助处理基本农田污染事故;负责生产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评价与鉴定工作;负责开展农业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