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桥梁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土地开发整治(国土局备案);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