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和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除服务(不含爆破);建筑材料及门窗销售;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化品); 电子产品安装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