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政策的组织实施;落实舒心就业民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和就业培训政策的组织落实;负责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和中国沈阳人力资源市场、中国沈阳人才市场的日常运营,负责市本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经营;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乡村振兴就业服务;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负责专业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工作;负责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处理、法律咨询、专(兼)职仲裁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