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制定关于县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的统一管理工作,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配、使用、监督、处置和维修等,负责县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政府集中管理宿舍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管理县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指导镇党委政府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及县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五、负责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政务中心、县文体中心等办公区的管理以及美化环境、秩序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六、负责县人民政府第一会议室服务,负责党政会议室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小会议室服务工作。七、参与县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八、负责县政府大院内的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九、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十、负责县政府卫生所协调工作、十一、完成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