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参与制定全旗家畜遗传改良计划和区域规划;承担畜禽新品种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建立健康养殖档案和相关技术服务。(2)参与制定畜禽品种标准以及相关饲养和畜产品质量标准;承担养殖新技术引进、示范和应用;承担和组织实施畜牧养殖、养殖场建设、饲草料种植生产等相关项目。(3)配合局机关开展畜牧种质资源普查和遗传资源的质量监测以及种畜禽等级评定(或鉴定)工作;参与种畜禽场验收评审等工作;承担地方良种和培育品种的选育及保护和利用等服务。(4)参与制订全旗饲草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对饲草料、牧草种子基地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以及利用进行技术指导,为构建现代饲草产业生产、加工、储运体系提供技术服务,参与饲料、饲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5)为保障全旗饲料饲草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等级划定。(6)负责全旗奶业振兴相关工作。(7)承担旗农牧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