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保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