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实施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分区规划,并组织实施。3.综合分析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4.研究拟订开发区内招商引资政策,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5.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协助区域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6.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7.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开发区内财政审计、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8.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0.行使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