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二)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操作规则、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三)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医药采购、农村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四)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五)核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和交易各方主体资格。(六)使用评标专家库并配合做好日常维护。(七)统一管理投标保证金;整理保管交易资料档案。(八)配合行业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协助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和投诉举报。(九)负责对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