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和被征地农民、扶贫生态移民、外出务工回乡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管理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管理流动人员档案。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和就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创业的综合统计、分析。负责就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