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认真做好服务对象安置养育和颐养服务,严格履行好孤残儿童和入住老人养育护理兜底保障职责,推动孤残儿童和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业务范围:负责我区弃婴(童)、孤儿接收安置、养育、寄收养、疾病防控、健康管理、教育对接等服务。负责我区集中供养的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成年孤儿安置管理、供养照料和教育对接、行为能力评估、社会工作服务、职业技能教育、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等社会化安置工作。负责为我区孤寡、特困、低收入困难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做出重大贡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符合入住条件户籍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负责服务对象疾病诊疗、疾病防控、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慢病防治、医养结合等服务。负责区级公办养老院、街道敬老院和政府物业养老设施的运营监管。负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负责整合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指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辖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情况开展服务。负责组织全区养老行业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养老机构评价评级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