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保安服务;餐饮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洗车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服装服饰零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