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染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