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的法律、规章和相关规定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环卫经费及其他专项建设经费计划承担环卫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报废、维护管理环卫设施选址、建设、管理城厕建设、拆除、改造、保洁管理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扫保洁、运输和处置的管理承担部分城市主街路机械化清扫、水冲洗作业和冬季特种车辆清冰融雪等工作管理除国家规定应由专门部门管理的固体废弃物外的工业及餐饮、养殖、屠宰、生物制品等产生菌毒的特殊行业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制定全市环卫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核定环卫劳动定额负责全市环卫职工业务技能培训检查指导市直及县(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和参与国家、省、市各种环境卫生评比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