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能化改革,推动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市政府集中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为代理实施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服务保障。管理保证金、交易价款等;负责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交易活动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见证和管理;制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场内信用评价制度,协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受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及异议。配合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协助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完成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