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土绿化、花卉与林木种苗培育与销售;木材生产经营、生态保护与修复、园林景观工程、木林产业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旅游康养、木竹产品研发、加工销售和进出口业务、林产品生产原料代购代销;方竹种植、加工、销售;农副产品原材料的收购及系列产品加工;收购苗木;园林绿化;农业项目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