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城市公园管理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市属公园(含市政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所属单位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建设养护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市属公园/所属单位新建/重大改建项目)规划及设计,经审定后组织实施;编制(市属公园/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维修以及物业设施)管理工作;(市属公园/所属单位的劳动/组织人事/安全管理)等工作;所属公园的生态资源保护;对涉及公园管养的专业化承包服务单位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管养维护规范,对名区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