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二)依法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公交客运、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依法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举报、服务投诉及违章抄告等事项的受理、处理等工作;(四)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经营行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联合整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