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安防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及维护;能源、矿产资源项目投资开发与管理;市政、路桥、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与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咨询、培训、测评、应急响应及相关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网络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有线电视工程设计、施工、改造、维护、终端安装;基础电信服务;商务代理服务;管道及光缆线路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