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医生及护理人员依法执业。(二)根据《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负责对医院内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集中销毁处理。(三)依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执业范围,开展内、外、妇、儿等临床医疗工作和急诊急救工作。(四)依据《母婴保健法》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母婴预防保健工作。(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新生儿预防接种工作。(六)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作。(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高考学生体检及群众健康体检工作。(八)负责完成乡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