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房地产经纪;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不得从事投融资理财、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