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林业、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和消防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上述领域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承办乡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和业务。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和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城乡综合执法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