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落实市委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综合研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服务业重大项目推动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汇总研究全区服务业总体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配合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参与服务业发展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现代服务业交流与合作活动,参与全区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协调推进服务业项目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全区服务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