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石方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