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立方、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堤防加高加固、泵站、涵洞、隧道、施工公路、桥梁、河道疏浚、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普通砂浆、湿拌砂浆、干混砂浆、砂石、河卵石的销售,水利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