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咨询、规划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中央投资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照明工程服务、环保工程服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电信工程施工、模板、脚手架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项目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