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