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市级承担的市区路灯、灯饰、公共场所亮化和榕江大型音乐喷泉等市政设施运营和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市区市政、路灯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技术指导;参与拟订市区市政设施维护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计划;参与市区市政设施指导、检查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协助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市政、路灯设施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市照明和市级承担的市政设施维护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单位落实质量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制订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市场的准入制度,统一服务质量标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