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版权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