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办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组织研究全市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协调推进全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项目协调报批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做好新建铁路项目技术标准及线路方案的研究、评审以及编制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铁路建设前期工作。 4、负责提出铁路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指导和检查铁路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5、指导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方案,并负责协调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