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林木采伐限额等(二)提出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等(三)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等(四)负责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和保护。(五)负责全市林业工程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林业技术咨询等工作。(六)负责营造和保护国有林木资产(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及营林)。(七)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生物有害防治研究、技术指导等工作。(八)承担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九)参与制定、修订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检验林木种子、苗木质量等。(十)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