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执行14项执法职责。负责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制定监察规定和办法等。编制区内景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绿地年度建设计划、绿地重大改造计划;规划设计方案审定;立项可研等前期手续办理;实施区内景观建设、施工及养护期内管理;负责景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算、资金支付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及监理的招投标组织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园林绿化用地、附属绿地等的管理工作;园林绿化占用、伐移树木审批工作;编制城市公共园林绿化养护和园林设施维护计划;绿化养护招标工作;景观设施的维修及维护的招标和管理工作;绿化补植、移植工程等招标和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营殡葬单位的殡葬设施、设备安全监督工作;承办公墓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再生资源日常管理,检查、服务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印刷、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查处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