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承担对县委、县政府、县直各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各类档案资料的鉴定、审核和接收工作,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组织实施档案馆档案资料编研、开发、展览等相关工作。2、承担馆藏档案保管保护、抢救工作;承担档案库房科学、有序、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安全保管措施,保管进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展对馆藏到期档案的审核、鉴定、开放、销毁工作。3、为社会公众提供馆藏实体档案、资料和电子档案的查阅服务,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4、制定本馆电子档案及档案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子档案接收、管理工作;承担对馆藏各类档案的异地备份工作;负责各类档案数据库及电子档案信息安全;负责档案信息网建设。5、对档案学理论、档案保护技术、信息技术与档案数字化进行研究。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